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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社申請變更負責人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1/25
發文日期:2016/1/25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50000433號
主旨:貴社申請變更負責人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貴公司105年01月15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暨本府104年08月19日府社救二字第1045631194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上開本府號函所示,准予貴公司變更負責人。
三、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保證責任雲林縣土木建築勞動合作社。
(二)負責人:郭張清缺(身分證統一編號:P2022*****)。
(三)營業地址:雲林縣元長鄉鹿南村後建8號。
(四)登記證書字號:綜丙Q字第Q00063-001號。
(五)資本額:新台幣貳仟伍佰萬元整。
四、原負責人姓名:郭同會(身分證統一編號:P1217*****);變更後負責人姓名:郭張清缺(身分證統一編號:P2022*****)。
五、原登記證書綜丙Q字第Q00063-000號繳回歸檔。
六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本函及印鑑,洽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領回證冊。
七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八、本案僅就所附書面資料認定,書面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由貴公司依法負其責任。
九、按「營造業法」第十九條規定,略以:「承攬工程手冊之內容,應包括下列事項…二、負責人簽名及蓋章。…六、異動事項。…前項各款情形之一有變動時,應於二個月內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及有關證明文件,向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變更。…」,經查貴社已由本府104年08月19日府社救二字第1045631194號函准予變更理事主席(負責人),故已逾上開期限,本案將提送本縣營造業審議委員會審議。
正本:保證責任雲林縣土木建築勞動合作社
副本: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、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雲林辦事處、本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、本府建設處、本府行政處